附件:乐山市中心血站2020年决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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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乐山市中心血站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1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中心血站是依法建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1类卫生机构,承担全市临床用血采供任务和临床输血指导技术指导,隶属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直系单位。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面对疫情严竣形势,一手抓抗疫,一手抓采供血工作,圆满完成采供血工作任务,有力保障全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1、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血液安全保障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制定《乐山市中心血站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采供血工作原则(第一版)》,并及时进行补充修改,指导采供血防控工作开展。分析疫情对全市采供血工作带来的影响,提前采取措施。
2、疫情防控形势下无偿献血宣传招募
积极主动与市献血办和各区(市、县)沟通联系,鼓励、引导各区(市、县)献血办克服新冠疫情防控压力,科学有序开展无偿献血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制定《乐山市中心血站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采血工作安全管理的通知》发给各区(市、县)献血办,评为安全献血指南。抓住省卫健委向全省人民发出《无偿献血倡议书》契机、利用情人节、“6.14”、高校复课及元旦节迎新,通过短信、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宣传招募。共招募献血者4746人次,其中爱心团体33家。
3、采供血工作完成情况
采血工作。全年累计无偿献血36816人次,献血量63178.35U(折合为12.635吨)。其中,单采血小板403人次,单采血小板518个治疗量。
临床供血。今年全市临床供血经历2、3月份疫情严竣时期全市控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和3月底起疫情好转全市医疗秩序逐步恢复后临床用血恢复两个阶段。全年供应全市医疗机构红细胞类血液制品59630.5U(折合为11.926吨);单采血小板510个治疗量;浓缩血小板425.95个治疗量;冷沉淀7856U;血浆3488.95U;RH(-)稀有血型红细胞类血液制品158U(其中解冻冰冻去甘油红细胞16.5U)。
完成省上下达支援湖北血液10万毫升,完成省上下达支援西藏血液2.9万毫升、血浆6500毫升。
4、依法执业和血液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GB18469-2012)》等法律、法规规程及新冠防控期间采供血工作指导原则开展采供血工作。严格质量管理,遵守操作规程,严把采血、血液检测、成分制备、血液储存运输和检测试剂等与血液质量相关的采供血关键控制点质量关。不断完善质量体系建设,加强监控,保持持续改进。
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对血液质量、采供血工艺卫生、采供血关键设备进行常规内部质量监控,全年开展血液质量相关质量检测共计1800多项次,检查结果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供应临床血液,100%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无血液质量安全问题医疗纠纷发生。
5、人才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今年考核招聘医学检验专业人员2人,医师1人。
二、机构设置
我站下设一室八科,即站办公室、财务总务科、质管科、检验科、成分科、检验科、成分科、业务科、供血科。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82.9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72万元,增长2.34%。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专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07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6.05万元,占51.56%;事业收入1489.9万元,占48.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18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83万元,占23.11%;项目支出2447.13万元,占76.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93.0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3.99万元,增长54.04%。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专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1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02.12万元,增长70.85%。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专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3.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89万元,占8.56%;卫生健康支出1466.94万元,占86.64%;住房保障支出81.23万元,占4.8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9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4.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9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95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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