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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开始啦!请转发给您身边的献血者!(图文)

时间:2020-03-16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开始啦!请转发给您身边的献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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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每一位献血者的热血筑起生命的希望

是每一位献血者的热血点亮生命的光芒

 

两年一次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已开始申报

乐山市中心血站即将统计报送2018-2019年度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的各类奖项

符合申报条件的

无偿献血志愿者

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无偿献血20次及以上 的市民可按其总献血次数的多少申报相应等级的奖项(详见奉献奖等级标准)。

二、献血次数计算方法
      1、献200毫升的全血为1次;

      2、2009年12月31日前献1个治疗量血小板计算为4次;

      3、2010年1月1日起,献1个治疗量血小板计算为1次。

 

三、奉献奖等级标准
  1、金奖(献血40次及以上);
  2、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
  3、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4、曾经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在献血次数减去40次之后,若还能达到相应等级奖项的条件才可申报;曾经获得过银奖或铜奖的献血者,其累计献血次数应达到上一等级奖项的条件才可申报。

 

四、申报方式
  1、2001年1月1日后一直在乐山市本地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无异地献血史)无须到乐山市中心血站申报。

      2、在不同地区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申报相关奖项,请提供本地区以外的献血记录予以申报。(请勿多地重复申报)欢迎各位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前来申报。

    3、2001年以前乐山市无偿献血者信息没有纳入信息化管理,如果献血量累计至今已达到申报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前来申报。

 

五、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6日止。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00

 

六、申报地点
  乐山市中心血站宣传信息科(市中区海棠路526号血站办公楼)。
 

七、咨询电话:0833-2503103